转陕西省民政厅公布5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
2026年以来,陕西省民政厅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通过依法分类处置,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将全省5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核实其身份;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的,请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
1.“国际应急救援中心陕西总队”案
“国际应急救援中心陕西总队”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2024年以来,该组织在西安市进行非法活动,设立固定场所,组建延安支队、雁塔区大队等二级、三级组织,内部设立“总队长”“政委”“秘书长”“后勤部长”“宣传部长”等职务,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6年7月,西安市民政局依法对“国际应急救援中心陕西总队”予以取缔。
2.“西安市牵手桥协会”案
“西安市牵手桥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负责人私自设立“西安市牵手桥协会”及“西安市牵手桥协会鄠邑工作站”,制作“西安市牵手桥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牌匾,制定“西安市牵手桥协会鄠邑工作站职责”,放置其所经营的婚介所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群众,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6年9月,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依法对“西安市牵手桥协会”予以取缔,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送鄠邑区市场监管局。
3.“宝鸡市大成拳文化研究会”案
“宝鸡市大成拳文化研究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2026年以来,该组织陆续在网上发布活动信息,并开展线下活动,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4月,宝鸡市民政局联合宝鸡市体育局责令“宝鸡市大成拳文化研究会”予以解散。
4.“武功县足球协会”案
“武功县足球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擅自悬挂机构牌匾,假借协会名义违规组织足球赛事和跨区域文体交流活动,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2026年7月,武功县民政局联合县文化和旅游局向该组织负责人宣讲法律法规,责令“武功县足球协会”予以解散。
5.“大荔县新青年志愿者协会”案
“大荔县新青年志愿者协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该组织通过抖音网络平台发布活动照片视频等内容,对外公开宣传扩散,扰乱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大荔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对该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政策法规宣讲,拆除线下牌匾等标识、清理网络平台宣传内容。2026年8月,大荔县民政局依法对“大荔县新青年志愿者协会”引导登记。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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